绿色发展政策动态要闻(2026 年 1月)
1.商务部等9 部门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6 年 1 月4 日,商务部等 9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围绕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提出 7 方面20 条具体举措,涵盖农产品、家电家装、餐饮住宿等多个领域, 同时明确金融等支持政策,优化绿色消费环境, 目的是凝聚政策引导、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合力,推动绿色消费行为普及化、市场机制成熟化、社会共识全民化。
(相关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1/content_705 3876.htm)
2.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
1 月 5 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一批绿色发展基础较好的公路项目,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探索应用绿色低碳技术、绿色材料(含设备)的有效模式。
计划到 2028 年,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在公路领域创新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和绿色材料,基本形成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推动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相关链接:https://gks.mof.gov.cn/guizhangzhidu/202601/t20260104_3 981293.htm)
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 年)》
1 月 9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 年)》(以下简称《指南》) , 引导工业企业和园区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扩大工业领域绿电应用,促进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
《指南》 中明确微电网应满足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 60%,优先配置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针对高载能行业、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不同场景提供差异化建设方案,并支持微电网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鼓励储能与氢能装备配套应用,预计到 2030 年建成 500 个示范项目,带动绿电在工业领域应用比例提升至 25%。
(相关链接:https://wap.miit.gov.cn/jgsj/jns/wjfb/art/2026/art_df9bda40e 7254effaddcf1a704e41834.html )
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
1 月 1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同步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
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两份文件标志着我国政府投资基金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国家战略意义重大。
《工作办法》划定了具体的投资方向。《工作办法》明确,在优化基金布局方面,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管理办法》则为政府投资基金构建了详细的投向评价“指挥棒”,共设立 3 部分、13 个具体指标,系统全面评估基金投向。
(相关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601/t2026011 2_ 1403195.html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601/t2026 0112_ 1403192.html)
5.四川省提出到2027 年绿色电力消费占比达 85%以上
1 月 13 日,《四川省构建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行动方案》印发。这是四川首个构建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的“行动指南”,提出到 2027 年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初步构建成型、到 2030 年基本构建成型的阶段性目标,并设定绿色电力消费占比、绿色工厂产值比重等量化指标。
(相关链接:https://epaper.scdaily.cn/shtml/scrb/20260128/1069808.html )
6.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1 月 19 日,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个系统性推进零碳工厂建设的国家级文件。
意见提出,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源头减碳。在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鼓励工厂实现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 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探索开展绿电直连,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一体化应用光伏、风电、余热回收以及新型储能、高效热泵等,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等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清洁低碳氢应用。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超低排放生物质锅炉等技术和燃煤自备锅炉替代,加快推进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提升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比例。
(相关链接: https://wap.miit.gov.cn/jgsj/jns/nyjy/art/2026/art_7cfaf9bfc5 b544538a9d0bdaa1dc5acc.html )
7.上海市发布 “十五五”规划建议
1 月 19 日,《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正式发布。《建议》提出,“十五五”时期,是上海市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要加快建设“五个中心”,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坚持创新引领、联动发展,发挥央地协调推进机制作用,着力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开放枢纽门户功能,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牵引带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数智化、绿色化转型,扩大机器人应用、设备智联和生产环节数智化,发展绿色制造,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推动化工、钢铁、轻工等产业提质升级。加快发展三大先导产业。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六大重点领域,加强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可控核聚变、生物制造、第六代移动通信等领域敏捷布局,加快培育成势。
(相关链接:https://paper.xinmin.cn/html/xmwb/2026-01-19/9/229933.ht ml )
9.国务院新闻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强调 “十五五”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
1 月 20 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王善成介绍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有关情况。 “十五五”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必须统筹好绿色转型、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2026 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能源转型。以更大力度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发展绿电直供等模式,扩大绿电消纳规模,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加快推动煤电由基础保障性电源转为支撑调节性电源,持续提升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二是推动产业升级。 一手做“加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煤炭清洁替代,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鼓励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一手做“减法”,强化标准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发挥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的源头把关作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是强化全面节约。 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强各类资源全链条管理和全过程节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倡导节粮、节水、节电和生活垃圾分类,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四是科学开展考核。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行业碳管控和产品碳足迹等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落实合力。
(相关链接:https://www.sohu.com/a/979686985_121106869)
10.蒙电入沪配套过江工程获得核准
1 月 28 日,蒙电入沪配套过江工程(以下简称“过江工程”)顺利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为“十五五”电网建设开篇注入强劲动能。作为蒙电入沪系列工程(内蒙古库布齐—上海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中难度最大、工期最紧的核心项目,过江工程的顺利核准标志着蒙电入沪系列工程取得重大突破,关键工程迈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此次核准的过江工程是蒙电入沪工程的核心关键, 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投资建设。工程自上海崇明始发至江苏太仓接收,新建过江隧道 12.2 公里、陆上隧道 1.83 公里,采用4 回 500 千伏 GIL 管廊过江并预留远景发展裕度,是目前世界上设计输送容量最大、GIL 安装规模最大、盾构掘进距离最长、隧道直径最大、江底埋设最深的电力隧道工程。
(相关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601/t20260124_1 403433.html )
11.国家正式提出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能源领域价格改革,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决策部署, 引导调节性电源平稳有序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 月 3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6〕114号, 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提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需要,分类完善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一是各地结合实际提高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二是对近年新开工的抽水蓄能电站,按照弥补平均成本的原则制定当地统一的容量电价; 三是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结合放电时长和顶峰时贡献等因素确定容量电价标准。
(相关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601/t20260130_1 4035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