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政策动态要闻(2024年8月)
2024-08-2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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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月 1 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指出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投资和消费。
《行动方案》提出实施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老旧机车淘汰更新、邮政快递老旧设备替代、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标准提升七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和北斗终端应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有序推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到 2028 年,船舶运力结构得到有效改善;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老旧2机车基本淘汰,实现新能源机车规模化替代应用;邮件快件智能安检设备广泛推广使用,寄递领域安检能力大幅提升;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相关链接: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486/202407/content_6964536.html)
2.(8 月 2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 3 个阶段工作目标。一是到 2025 年,碳排放相关统计核算、监测计量能力得到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二是“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三是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
《方案》明确提出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要求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一3是完善碳排放相关规划制度。二是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三是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四是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绿证交易等市场机制调控作用。五是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制定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六是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
(相关链接: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526/202408/content_6969188.html)
3.(8 月 6 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制定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 年)》(以下简
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坚持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基本原则,聚焦近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选取典型性、代表性的方向开展探索,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在 2024—2027 年重点开展 9 项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9 项专项行动为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
(相关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66863.htm)
4.(8 月 11 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
《意见》5为我国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政策“路线图”。《意见》提出两个阶段目标:到 2030 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到 2035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发展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推动产业绿色化、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等。以“双碳”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其实质就是要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过程中,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形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良性促进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相关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8/content_6969030.htm)
5.(8 月 13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 年)》
国家能源局印发《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 年)》。围绕供电能力、抗灾能力和承载能力提升,结合各地实际,重点推进四个一批建设改造任务。一是加快推动一批供电薄弱区域配电网升级改造项目。加大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网投资力度,着力提升非电网直供电小区的供电保障水平,结合市政改造工作同步落实配电网改造6项目。系统摸排单方向、单通道、单线路县域电网,加快完成供电可靠性提升改造。二是针对性实施一批防灾抗灾能力提升项目。详细排查灾害易发、多发地区及微地形、微气象等重点区域的电力设施,差异化提高局部规划设计和灾害防范标准。三是建设一批满足新型主体接入的项目。结合分布式新能源的资源条件、开发布局和投产时序,有针对性加强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对分布式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用电需求,助力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四是创新探索一批分布式智能电网项目。面向大电网末端、新能源富集乡村、高比例新能源供电园区等,探索建设一批分布式智能电网项目。
(相关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69919.htm)
6.(8 月 21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8 月 21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动力源泉,7推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是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重要举措。《实施方案》为推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撑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制定。
《实施方案》指出,推进火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持续推动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进一步降低煤电机组能耗,提升机组灵活调节能力;稳妥推进水电设备更新改造。研究提升水轮发电机组灵活性、宽负荷运行能力,开展水电资源潜力挖掘,提升老旧机组运行效率,增加机组稳定运行能力,更好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运行需要等。
(相关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7/content_6964005.htm)
7.(8 月 23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若干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西部大开发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聚焦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走出一条符合地区实际的中国式现代化路子。要立足功能定位和产业基础,做强做大特色8优势产业,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坚持高水平保护,深入推进美丽西部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要持续提升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要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强化能源资源保障,推进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相关链接:http://www.jjckb.cn/20240823/341fd1285ee9483f86811f65b84a8964/c.html)
8.(8 月 23 日)国家发改委等两部门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建立健全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绿色电力交易应坚持绿色优先、市场导向、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不得以绿电交易名义组织开展以变相降价为目的的专场交易。
《通知》提出以下四点要求:1、明确各方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对各地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指导。9电网企业切实履行电量计量、电费结算责任,保障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执行。电力交易机构为经营主体提供绿色电力交易便捷服务。2、明确绿电交易组织形式。绿电交易属于中长期电力交易的范畴,包括省间和跨省交易。3、明确绿电价格机制。绿电交易价格包括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对交易进行限价或指定价格。4、明确合同执行与偏差处理方式。绿电交易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结算。5、明确绿电交易中绿证划转方式。绿证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每月度结算电量,经审核后统一核发,按规定将相应绿证划转至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的绿证账户,并随绿色电力交易划转至买方账户。
(相关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70133.htm)
9.(8 月 24 日)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发布《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中央网信办等 10 部门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明确了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等双化协同两大发力方向。10
《实施指南》的印发旨在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推动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利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实施指南》提出,各地区在使用指南推进双化协同工作过程中,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把握好自身在区域、产业发展中的定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打造特色产业和功能优势,加速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推进能源资源、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相关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70435.htm)
10.(8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更好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沿江省市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大对长江水道航运低碳化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好支持船舶节能技术研发应用、船舶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及其配套设施、低噪声船舶等领域、研究制定航运业转型金融标准。《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用好国家绿色发展金,支持沿江省市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链接:http://www.jjckb.cn/20240828/21731c3c02414a18b49257a30671f8ae/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