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月绿色发展政策动态要闻
2023-08-1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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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月 5 日)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强 5 月 5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会议指出,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要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突出瓶颈,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引导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培养维保技术人员,进一步优化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的政策,促进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5 月 14 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围绕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服务管理等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http://www.gov.cn/yaowen/2023-05/05/content_5754266.htm;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5/content_6874448.htm)
2.(5 月 12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将抓紧开展抽水蓄能发展需求论证。
《通知》指出,电力系统调节需求是抽水蓄能规划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依据,针对目前部分地区前期论证不够、工作不深、需求不清、项目申报过热等情况,坚持需求导向,深入开展抽水蓄能发展需求研究论证工作。力争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在抽水蓄能发展需求研究论证基础上,将有序开展新增项目纳规工作,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已纳规项目开展全面评估,对于需求确有缺口的省份,按有关要求有序纳规。对于经深入论证、需求没有缺口的省份,暂时不予新增纳规,但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框定总量、提高质量、优中选优、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原则,提出项目调整建议。国家能源局根据需求论证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对全国或部分区域的中长期规划进行滚动调整,保持适度超前。
(http://zfxxgk.nea.gov.cn/2023-04/23/c_1310717984.htm)
3.(5 月 18 日)全国碳市场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专项研究启动会召开
5 月 18 日,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碳市场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双碳”目标,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组织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以及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冶金工业规划院、世界银行驻华代表处、美国环保协会等 20 余家单位召开“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专项研究”启动会。会议认为,碳市场作为碳排放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政策工具,对于落实企业减排责任、发挥碳定价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碳市场扩围条件已基本成熟,重点讨论了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民航、造纸等 7 大行业情况和技术路线。6 月 16、17、27 日,钢铁行业、石化行业、建材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专项研究第一次工作会议先后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召开。
(http://www.caep.org.cn/sy/tdftzhyjzx/zxdt/202306/t20230605_1032563.shtml)
4.(5 月 25 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
5 月 25 日,为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建设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水网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 2021 年至 2035 年。《纲要》提出将坚持高标准、高水平,推动水网安全发展、绿色发展、智慧发展、融合发展,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大力推动各领域节水,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合理规划建设引调水工程,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国家水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深化国家水网工程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融合,推动水网工程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https://www.mee.gov.cn/zcwj/zyygwj/202305/t20230529_1031583.shtml)
5.(6 月 5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
6 月 5 日,为统筹推进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工作,促进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的通知》。
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测算,我国风电退役换新市场规模近年呈现指数级增长,2023 年退役机组将达到 980 台,装机容量为 54.6 万千瓦,到 2025 年将达到约 1800多台,装机容量约为 125 万千瓦。在此背景下,《管理办法》出台及时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所需的政策供给,明确了补贴和电价政策,增强了风电场改造升级后的收益确定性,稳定行业收
益预期,并对风电产业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和处置作出部署,明确了循环利用的主体责任,为培育壮大风电产业循环利用新业态、健全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项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指明了方向。
(http://zfxxgk.nea.gov.cn/2023-06/05/c_1310726993.htm)
6.(6 月 19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
6 月 19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创新融合、安全便捷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提出到 2030 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五方面具体任务。一是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和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二是加快重点区域建设。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三是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四是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研究;五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完善支持政策,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06/content_6887167.htm)
7.(6 月 19 日)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再次延续
6 月 19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共同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提出对购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 万元。对购置日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
税额不超过 1.5 万元。
我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从 2014 年 9 月开始实施至今,分别在 2017 年、2020 年以及 2022 年经历了三次7延续。截至 2022 年底,上述政策累计免税规模超过 2000 亿元,预计 2023 年免税额将超过 1150 亿元。本次公告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至 2027 年年底,延长时间达 4年,其中,前两年免征车辆购置税,后两年减半征收,有助提升优惠政策的确定性,赋予新能源汽车更加明确的政策环境,稳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和消费者的预期,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稳定增长。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6/content_6888094.htm)
8.(6 月 21 日)工信部:积极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6 月 21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会上介绍了近年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相关情况。据介绍,2022 年我国回收利用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达到了 10.2 万吨,今年 1—5 月份,回收利用 11.5 万吨,回收步伐明显加快,已基本上做到“应收尽收”。
辛国斌表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信部近年来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陆续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指南等政策文件,发布了动力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编码规则、拆解规范、余能检测等国家标准。下一步,将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提升综合利用能力、强化技术创新支持。辛国斌称,目前全国范围内综合利用回收企业相对较多,先进的企业镍钴资源回收利用率已达 95%左右,锂的回收也可达 90%以上,但企业之间的技术水平有差异,还需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提升资源回收利用效率。
(http://www.news.cn/fortune/2023-06/21/c_1129710017.htm)
9.(6 月 29 日)生态环境部: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6 月 29 日,生态环境部举行 6 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在回答重启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相关提问时,刘友宾表示,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互为补充,共同构成我国完整的碳交易体系。推进 CCER 交易市场建设,有利于支持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项目发展,激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据刘友宾介绍,目前社会各界对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高度期待,生态环境部也正在加快推进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一是明确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主要制度安排,已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项目开发与实施规范、审定与核查规则等配套管理制度,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以“开门决策”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并开展遴选评估工作,将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逐步扩大自愿减排市场支持领域;三是基本搭建完成了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所需的基础设施,组织建设了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起草了注册登记规则和交易结算规则,目前两系统已完成初步验收,具备了上线运行的基本条件。刘友宾称,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动各项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https://www.mee.gov.cn/ywdt/xwfb/202306/t20230630_1034944.shtml)
10.(6 月 29 日)生态环境部等部委联合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分细则》)。《评分细则》主要明确了总体要求、评价考核水体、指标体系、现状评价、变化幅度评价、等级划分等内容,从国内外已有应用基础的近 200 项指标中,筛选出有成熟监测方法的 14 项,其中河流有 10 个指标、湖泊有11 个指标、水库有 6 个指标,构建了以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以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为支撑的考核指标体系,并按河流、湖泊、水库进行分类评价。
(https://www.mee.gov.cn/ywdt/zbft/202306/t20230630_1034948.shtml)